現在,治療精神分裂癥的新藥不斷出現,不少病人及其家屬認為,自己服用的是新型抗精神病藥,病好了就不需要繼續服藥。其實這種認識是極其錯誤的。精神分裂癥的病因至今沒有完全搞清楚,目前所有的抗精神病藥物都是針對精神癥狀的對癥治療,而不能徹底去除病因。所以,不管是老藥還是新藥,在病情得到控制之后,都必須在醫生指導下逐漸減少用藥劑量,而不能完全停藥。
有一位精神分裂癥病人,“治愈”后定期門診復查,在精神科醫生指導下調整藥物劑量,療效鞏固達十年之久。后來病人自行停藥,不多日舊病復發,再次住院,又經過很長一段時間治療,才控制住病情,所用藥物的劑量也比原來的劑量大好幾倍。這是因為初次發病時,持續服藥不僅使藥物達到了有效治療量,而且形成一定的藥物“積累”,以致一旦停藥,仍可以維持一定的有效時間。但隨著“積累”的不斷減少,當血藥濃度明顯低于有效范圍時,精神分裂癥就會舊病復發,再治療時,要達到初次服藥所達到的穩定治療效果,勢必就要加大劑量。
那么,要想做到以最小的藥物劑量達到鞏固療效、避免復發的目的,唯一的方法是堅持服用維持劑量抗精神病藥物。由于不同的病人所服用的藥物劑量不同,所以病人應請有經驗的精神科醫生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酌情調整藥物劑量。合理用藥,還會使藥物的副作用降到最小、最少。(實習編輯:小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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