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每個家長都極為關注的問題。可以肯定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腦癱患兒都能學會走路。但對每個患兒來說,則要視其病情輕重而定。
另外,有許多腦癱患兒直到7歲甚至10歲以后才能夠行走。因此,需謹慎對待這一問題,切勿過早草率定論而放棄努力。從孩子的需求角度來而言,也許其他方面的技能訓練更為重要。
有人提出,一個孩子要想幸福、獨立地生活,下列方面是必不可少的
(1)自信、自愛;
(2)與他人能很好地交流和建立良好的關系;
(3)生活能自理,如能自己吃飯、穿衣等;
(4)能自己從一處轉移至另一處;
(5)可能時,能自己行走。
上述5個方面是根據其重要性大小的順序排列。從中可以看出,行走并非是孩子所需要的最為重要的技能。因此,即使孩子不能行走,也還有許多更重要的方面應予以注意,如進食、洗漱、穿衣、玩耍、交流等。同時,也可采用多種方式幫助不能行走的孩子到他們想去的地方,如使用輪椅、手搖三輪車、特制行走架等。
一般地說,藥物對腦癱沒有作用。但若患兒有癲癇發作時,則可用抗癲癇藥物來控制。
手術不能治療腦癱本身,但有時可用于矯正攣縮(使縮短的肌腱延長),或減少痙攣肌肉的拉力,以預防攣縮發生,但這有可能使運動更加困難。因此,只有在患兒已學會行走時,才能考慮手術治療。還應注意的是,幫助患兒的最好方式,是鼓勵其在良好的體位和姿勢下,對張力增高的肌肉進行主動牽伸運動。(實習編輯: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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