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商業內幕》雜志(BusinessInsider)報道,當地時間3月5日,“電子郵件之父”雷·湯姆林森(RayTomlinson)離世,享年74歲。
當日,谷歌公司副總裁兼首席互聯網顧問文特·瑟夫(VintonG.Cerf)在推特網(Twitter)上確認了這一消息。報道稱,湯姆林森的死因可能是心臟病所致。
湯姆林森于1971年發明了電子郵件(E-mail),他因此入選由被互聯網協會(ISOC)評選的首屆互聯網名人堂,美國《福布斯》雜志曾對湯姆林森評價說:“對他個人來說,‘@’只不過是一件小發明,但對整個世界來講,則無疑是一件偉大的發明。”
除了發明電子郵件外,他還參與制定了許多網絡協議,包括1974年為遠景網絡制定的TCP/IP協議。
是他讓郵件里有了“@”
湯姆林森生于1942年。幼年的湯姆林森對一切機械的運轉方式都非常著迷。“在我還是個孩子的時候,我就喜歡把家里的表或收音機等東西拆開,研究它們是如何工作的。于是,我在大學選擇專業時,很自然地便選擇了工程科。”他說。
1967年,他拿到麻省理工學院電腦工程博士學位后,在一家名為BoltBeranekandNewman(博爾特·貝拉尼克—紐曼,簡稱BBN)的公司從事電腦研究工作。當時,該公司受聘于美國國防部,參與互聯網(Internet)前身——阿帕網(Arpanet)的建設和維護工作,這是一個與美國4所大學的電腦相互連接的網絡。
1971年秋天,湯姆林森尋找一種電子郵箱地址的表現格式,他首先編寫了一個小程序,可以把程序的文件轉移協議與另外一個程序的發信和收信能力結合起來,從而使一封信能夠從一臺主機發送達到另外一臺。于是,第一封電子郵件誕生了。
當時,湯姆林森決定采用‘@’符號分隔用戶名和計算機名。他把‘@’這個符號叫做是電腦鍵盤上唯一的一個介詞——之所以使用“@”的主要原因是:它具有介詞,或者前置語的性質,而這個符號不存在于26個字母中,所以我們就不會將它和郵箱用戶名以及后綴給搞混。
“我看著電腦鍵盤,然后開始想:我該選哪個才不會讓人們把這個字母和用戶名混在一起呢?”湯姆林森回憶說,“人們可能會在用戶名中使用逗號,斜杠和空格,而在剩下的幾個可選的符號中,‘@’這個最有意義,最說的通。它可以表示介詞‘at’——哈哈,可能是我英語不太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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