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江蘇省檢察院披露了由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于2015年掛牌督辦的“11·11”特大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系列案件的偵辦詳情。記者了解到,該系列案件涉案有毒狗肉1萬余斤、毒鳥11萬余只、氰化物1千余斤,涉及江蘇、安徽、上海、山東、天津等多個省份,而線索來源是一條失蹤的寵物狗。
失蹤寵物狗牽出大案
2014年11月的一天,江蘇如皋市白蒲鎮的張大爺午覺后發現寵物狗強強不見了。當天下午,張大爺在鄰近鎮的一處收購點內發現了強強的尸體,立即報了警。趕到的偵查人員在倉庫里發現儲藏了大量冷凍狗肉,隨即將老板老甘帶至派出所調查,同時對收購點布控守候。果不其然,警方當天便查獲疑似毒狗人兩人。經排查,一個“提供毒藥、實施毒狗、加工狗肉”的“毒肉鏈”浮出水面。
原來,老甘的收購點既收活狗,也收被藥暈或藥死的狗。對半死不活的狗,先放血,再去內臟,這種狗的肉色發紅,可以當新鮮狗肉賣掉;而已經藥死的狗品相不好,老甘能賣則賣,不能賣就放到冷庫,等秋冬時節再賣。就這樣,僅兩個月時間,老甘一共收了1.4萬余斤有毒狗肉,其中一半毒死狗肉通過大巴托運等方式向朱純祥、孫海林等5人出售以供他人食用,銷售金額計人民幣3.3萬余元。警方順藤摸瓜,很快將買賣有毒狗肉的朱純祥、孫海林等人抓獲。據犯罪嫌疑人供述,有毒狗肉流向安徽、山東、江蘇宿遷等地,賣給當地城鄉接合部的飯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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