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指骨骨折的治療包括:1、復位,根據骨折部位情況,進行閉合性復位或開放性復位,閉合性復位是指利用手指或儀器在不損傷皮膚情況下進行復位,開放性復位是指將手指切開后進行復位;2、固定,根據骨折的類型對其進行外固定或內固定,單純的閉合性骨折可采用石膏托、夾板等進行外固定,合并開放性損傷時,可采用開放性復位加克氏針、鋼板等內固定;3、功能鍛煉,對骨折部位進行屈伸功能鍛煉,一般包括主動活動與被動活動兩種方式;未進行手術治療的指骨骨折患者,應在六個禮拜后進行功能鍛煉,進行過手術治療的指骨骨折患者應在術后第二天或第三天開始進行功能鍛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