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市的一些小學校門口,經常能看到這樣一幕:放學了,小學生們并不急于回家,而是紛紛拿出一個圓形小卡片在地上甩著玩。這種印著精美卡通人物的小卡片,就是一種小食品里夾帶的玩具。據了解,現在裝在小食品里的玩具不僅有卡通卡片,還有小手槍、小手機、小動物等等。顯然,早在2000年8月已被有關部門明令禁止的食品與玩具混裝現象,又開始悄然回潮。
一位姓王的學生家長說:“兒童食品里夾帶玩具,首先是不衛生,這些玩具大多是鄉鎮小廠生產的,用再生塑料制造,跟食品混裝在一起,是一種污染;其次有些玩具格調低下,比如一種食品里裝的是什么‘訂婚戒指’,孩子們吃出來,我送你,你送給我,帶來很不好的影響。”
食品里夾帶玩具還有一個更大的危害,就是不安全。去年12月份,阿城市11歲男孩小海明的爸爸,從商店里給他買回兩袋滄州某食品公司生產的酸奶,里面夾帶兩只小貓塑料玩具。小海明迫不及待地取出一只,裝上飛輪就擰,還未按發射開關,螺旋飛輪突然破裂射出,擊中小立德右眼,造成高度傷殘。
食品里面夾帶玩具危害多多,可為什么總是令行而未禁止?記者了解到,一方面帶玩具的食品迎合了少年兒童的心理,市場銷售好,廠商追求利潤,不惜鋌而走險;另一方面,市場監管不到位。
許多孩子家長發出呼吁,要下大力量查禁食品與玩具混裝現象,一要從教育入手,告訴孩子們玩具食品的危害。二要加大市場監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