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據高度近視眼底病變的性質不同,治療也是不同的。對于單純性高度近視眼底病變一般可采取框架眼鏡治療、角膜接觸鏡治療、眼軸控制治療;病理性高度近視眼底病變,根據不同的病變位置采取治療方法也不同;第一:繼發性的脈絡膜新生血管,采取玻璃體腔注藥(抗VEGF的藥物)或光動力治療(PDT的治療);第二:視網膜眼底病變的治療,患者還未發生視網膜脫離,僅有格子樣病變,患者只需定期觀察,及時隨診即可;若在視網膜脫落離后,則選擇鞏膜外墊壓或玻璃體手術;第三:黃斑病變,如黃斑劈裂,若對患者沒影響,一般繼續觀察即可;若并發視網膜淺脫離、視力進行性的下降,可采取玻璃體切除聯合后鞏膜加固術的手術;對于黃斑裂孔,會選擇玻璃體手術聯合玻璃體填充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