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類風濕性關節炎的早期診斷標準有1、晨僵≥30分鐘;2、有三個以上的關節受累,如掌指關節、手指關節、腕關節;3、主要是手關節炎;4、類風濕因子陽性;上述癥狀持續6周以上并排除其他關節炎,則可考慮為類風濕關節炎。另外,抗環瓜氨酸多肽抗體陽性也是診斷類風濕性關節炎的特異性指標。其治療主要包括:1、一般治療:避免受涼、勞累、加強營養等;2、藥物治療,常用藥物主要有非甾體類消炎止痛藥、抗風濕藥物、植物藥物、生物制劑等,;3、功能鍛煉,關節腫脹改善后及時進行肌肉收縮、關節屈伸等運動;4、手術治療,如果內科治療效果不佳或患者病情比較嚴重,則需手術治療,如關節鏡下滑膜切除術、關節置換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