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人社部、 國家衛計委日前發布《關于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算管理發揮醫療保險基金控費作用的意見》。 意見指出,各統籌地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全面實施以總額預算為基礎,門診按人頭付費,住院按病種、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s)、按床日付費等多種方式相結合,適應不同人群、不同疾病及醫療服務特點的復合支付方式,逐步減少按項目付費,將支付方式改革覆蓋所有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
結余歸醫院,督促醫生主動控制成本
意見里,提出對于醫保基金要實施全程實時監控:重點對藥品、高值醫用耗材使用情況及大型醫用設備檢查等醫療行為進行跟蹤監測評估,及時發現違規行為,并依據《社會保險法》、《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定點協議對相關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做出相應處罰,促進診療行為規范,防止發生不合理醫療費用支出。
同時,《意見》還表示要建立健全“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激勵約束機制,激勵醫療機構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促進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主動控制成本和費用。
實行按病種付費、按人頭付費、按床日付費等支付方式的地區,醫療機構實際發生費用低于約定支付標準的,結余部分由醫療機構留用;實際費用超過約定支付標準的,超出部分由醫療機構承擔,對于合理超支部分,可在協商談判基礎上,由醫療機構和醫療保險基金分擔。
大處方、多開檢查,要被罰!在支付范圍內,悠著點,省下的歸醫院!醫生手里的這桿處方筆,在有獎有罰、連打帶拉之下,只能接受政策早已指明的走向——控費。另外,加上目前已經開展的醫生薪酬制度改革,醫生為回扣,冒險開藥的動力,越來越弱。
穩步提高個人繳費占總體籌資的比重
《意見》提出,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規定足額安排行政事業單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支出預算;要按照不低于國家規定標準以及中央和地方分擔比例,足額安排政府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居民的補助支出預算。
原則上不應編制當年赤字預算,不得編制基金歷年累計結余赤字預算。除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出、用于大病保險支出、轉移支出、上解上級支出、補助下級支出外,原則上不應編制其他支出預算。
要按照不低于國家規定的標準足額征收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逐步建立個人繳費標準與城鄉居民可支配收入相銜接機制,穩步提高個人繳費占總體籌資的比重。同時,加強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支出管理,個人賬戶原則上不得用于非醫療支出。
《意見》認為,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標準要與籌資水平及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不應超過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承受能力。在確保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合理提高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封頂線,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
地方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財政等部門要開展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長期精算,并于每年6月底前完成上年度精算報告。
Copyright ? 2004-2025 健康一線-健康視頻網(vodjk.com)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