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審議表決通過《江蘇省婦女權益保障條例》,該條例將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從立法征求意見起就備受關注的“共同育兒假”在全國范圍內首次正式入法。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處工作人員介紹,《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男方在女方產假期間享有15天的護理假,而共同育兒假是在這15天的護理假之外,又新增加的假期。
江蘇省婦聯權益部部長張麗娟解釋,共同育兒假,主要是為了倡導男性與女性一同承擔育兒等家務勞動,讓新爸爸們主動分擔家庭責任而設的,這不僅有利于孩子成長和家庭和諧,而且有著重要的社會意義。
事實上,“共同育兒假”的出臺經歷了多次博弈。2017年6月,該條例在江蘇省政府法制辦起草過程中第一次征求意見時曾提出,男方享受不少于15天的共同育兒假。2017年底,條例提交江蘇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進行初審時,“共同育兒假”假期從“不少于15天”減至“不少于5天”,同時假期的性質也從普遍性假期變成鼓勵性假期。今年3月27日,條例提交江蘇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二審,“共同育兒假”從“不少于5天”改成了“一定時間”。3月28日,在最終表決通過的條例中,“不少于5天”的字樣又回來了。原來,在二審過程中不少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委員呼吁,“設定一個具體的時間要求,既有一定的導向性,也體現出共同育兒假時間不能太短。”最終,此條款表述為“鼓勵用人單位在女方產假期間安排男方享受不少于5天的共同育兒假。”
據了解,共同育兒假為倡導性條款,而非強制性,因此,最終男性是否能享受到共同育兒假,用人單位的執行情況至關重要。
Copyright ? 2004-2025 健康一線-健康視頻網(vodjk.com)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