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4+7到全國集采,都在不斷擠出藥品銷售渠道的水分,作為藥品處方權的直接責任人,醫師的處方行為、合理用藥也逐步納入到監管體系引起重視。
從國家到地方,對于不合理用藥行為的打擊力度都在提升。尤其是近期新版《藥品管理法》的出臺,醫師處方審核將更為嚴謹。
新版《藥品管理法》第六章醫療機構的藥劑管理第七十二條規定:醫療機構應當堅持安全有效、經濟合理的用藥原則,遵循藥品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臨床診療指南和藥品說明書等合理用藥,對醫師處方、用藥醫囑的適宜性進行審核。
在過去,因不合理用藥造成的醫療事故和糾紛以及各種副作用數不勝數。隨著醫療監督措施不斷完善,新版《藥品管理法》的出臺,這些行為的處罰將更有依據!
7月初,沈陽醫保局也下發一道通知,直接出手管理醫生,從醫生開處方入手,打擊大處方、濫用藥、騙保等違法、違規行為。通知中規定了醫保醫師備案管理,醫保醫師的職責,對違規醫保醫師的處理,建立醫師黑名單制度等詳細的內容。
8月22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加強常用藥供應保障和穩定價格的措施有關情況。
其中的一個重點是,將加強醫師用藥監管和考核,包括:
1、強化基本藥物的配備使用,指導督促醫療機構優化用藥目錄和處方集等措施來促進基本藥物的優先配備使用,提高基本藥物的使用占比。
2、及時調整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推動各級醫療機構逐步形成以基本藥物為主導的用藥模式,優化和規范用藥結構。
3、提高醫生臨床合理用藥的水平,遵循合理用藥原則,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輸液,依據疾病診療規范、用藥指南和臨床路徑合理開具處方,優先選用國家基本藥物。強化藥師處方審核和點評,重點對處方的合法性、規范性、適宜性進行審核。
4、加強合理用藥管理和績效考核,對無正當理由不首選基本藥物的予以通報。此外,基本藥物的配備和使用還是國家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
其中,關于醫生合理用藥的績效考核,已經在甘肅實施。8月30日,甘肅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通報了2018年度省級公立醫院不合理用藥違規行為處理情況,115名醫生因不合理用藥被查,其中10人因屢教不改被重罰。
2018年8月,省衛生健康委在省直9家醫院隨機抽取“用藥范圍較為寬泛”和“用藥量全院排名較高”的門診處方1800張,住院病歷180份。
經過復核審定和申述說明、專家充分討論、集體慎重合議,最終認定37份住院病歷、188張門診處方存在不合理用藥行為,以上病歷、門診處方共涉及責任醫師115人。也就是在被抽查的處方中,不合理用藥的處方占10%-20%,住院病歷的不合理用藥的比例更高。
對于115名涉及醫師的處理措施大致份兩類:
第一類,對于10名責任醫師對相同問題再次發生,屢教不改,性質惡劣的:警告行政處罰、計個人不良執業行為積分、處方權降級、處方權監護半年、當年度不予評先評優、扣除3個月個人全部績效工資、扣除其所在科室科主任個人1個月全部績效工資。
第二類,對于105名僅在2018年復核結果為不規范處方和用藥不適宜處方,采取計個人不良執業行為積分、院內通報批評和教育培、經濟處罰或、扣減1個月全部績效工資(門診處方或住院病歷存在不合理用藥行為)、扣除6個月全部績效工資并監管處方權半年(門診處方和住院病歷都存在不合理用藥行為)。
可見,從甘肅省衛健委本次通報的情況看,對于不合理用藥的處罰是非常嚴格的。
把處方點評、病歷點評結果與醫務人員職稱晉升、評先爭優、績效工資發放等結合起來。情形嚴重的甚至會上升到行政處罰,還波及到科室與科主任。
在行業長期監管下,對于屢教不改的醫師可能還會有更嚴厲的處罰,例如將暫停執業活動或吊銷執業證書的行政處罰,并在全省范圍內公開通報,移交紀檢監察部門,并追究相關領導及人員責任。
這些嚴厲的不合理用藥的處罰有一定的震懾力,將讓醫師在收取藥企回扣而導致的故意甚至惡意開藥行為被迫收斂一部分!
國家初衷是希望截斷中間灰色利益輸送,擠壓醫藥全渠道灰色利潤,釋放醫改紅利!
在醫保支付改革下,先握緊市場大權制定采購規則,篩選質優價低的藥品進入醫保,中間銷售環節與權力尋租被層層削弱,再從藥品處方的源頭上找醫師責任人,管理醫師處方行為,打擊濫用藥品。
這些連環措施讓不考慮合理用藥,不考慮學術推廣,只考慮如何簡單粗暴上量的藥企有力沒處使,有錢沒處花。慢慢只能被市場拋棄,這對很多企業來說并非掙多掙少的問題,而是生與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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