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賽柏藍—藥店經理人
▍編輯:夕語
這幾天,圈內出現了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今年檢查最“兇”的省,在經過一輪又一輪大整治后,對零售藥店暗訪發現,仍有近一半的藥店違規,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截止目前,已有24家藥店GSP證被撤了。
當然,這還不是重點,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專項行動方案,接下來15個月內,將根據新版《藥品管理法》規定全面對藥品違法行為進行查辦。
兩輪暗訪,違規賣藥仍是問題
據齊魯網報道,9月底,山東省藥監局委托第三方對棗莊市薛城區、山亭區、市中區共計24家零售藥店進行了暗訪,暗訪發現有11家零售藥店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10月上旬,該市市場監管局又對全市56家零售藥店進行了暗訪,暗訪中發現16家零售藥店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
其中,山亭區、市中區的個別藥店,在省、市局的兩輪暗訪中多次違規銷售處方藥,部分藥店未執行市市場監管局有關規定,未在經營場所醒目處張貼專項整治宣傳彩頁等。
針對暗訪中出現的零售藥店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等違規行為,該市市場監管局決定收回21家零售藥店的藥品GSP認證證書,并要求其停業整改;對3家零售藥店和涉嫌無證經營的藥店,移交當地局依法查處。
很顯然,棗莊市暗訪出現的問題不是個例,也只是全國的一個縮影。山東省在一輪高強度的全省檢查后,仍然有如此多的問題,可見不憑處方售藥等問題在行業內仍根深蒂固。
新一波藥店大整治,開始了
一方面零售藥店違規賣藥問題嚴重,另一方面,監管者的態度又如何呢?
還是以山東省為例,在一輪高強度檢查后,山東省藥監局又于今年9月10日印發了《關于加強藥品零售和使用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該意見明確要進一步加強對零售藥店的監管,對零售藥店實現日常檢查全覆蓋,對檢查中發現問題較多的零售藥店要適當增加檢查頻次。
不僅山東省是這種態度,國家層面也是一樣的,在今年3月份國家藥監局發布零售藥店整治通知后,于本月17日藥品監管部門又聯合檢察機關、市場監管部門商討了新一波檢查計劃,明確自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按照“四個最嚴”要求展開專項行動。
而且,該計劃提出嚴字當頭,嚴厲懲治一批犯罪分子,加大違法者違法成本,讓違法犯罪者付出付不起的代價。
如不出意外,接下來15個月的時間內,對于零售藥店的違法行為將在全國范圍內大刀闊斧的整治,檢查一批,處罰一批。
GSP認證取消了,如何罰?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新版《藥品管理法》規定,GSP認證發證要取消,如今浙江省已制定取消計劃,如不出意外,近兩年全國零售藥店GSP的認證發證將被逐步取消。
現今,監管部門檢查出違法藥店,可采取撤銷或收回GSP證書,隨著GSP認證發證的逐步取消,那接下來對零售藥店的處罰又會是怎樣的呢?
根據新版《藥品管理法》和國家藥監局最近印發的《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對零售藥店的違法違規行為將按照如下要求處罰。
第一,許可準入處罰:按照《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給予處罰(以下圖片為處罰條例,下同),將其相關責任人納入黑名單并通報有關部門進行聯合信用懲戒。
第二,擅自變更許可事項的處罰:擅自變更《藥品經營許可證》登記事項的,由原發證機關給予警告,責令限期補辦變更登記手續;逾期不補辦、仍從事藥品經營活動的以及未經許可擅自變更《藥品經營許可證》許可事項的,依照《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給予處罰。
第三,零售連鎖違規處罰:違反《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情形的,責令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相關門店停業整頓,并對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總部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存在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給予處罰:
(一)藥品生產企業、藥品批發企業直接向個人銷售藥品;
(二)未按規定辦理委托銷售、委托儲存運輸備案手續的;
(三)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生產企業或藥品批發企業以展銷會、博覽會、交易會、訂貨會、產品宣傳會等方式現貨銷售藥品;以贈送方式銷售藥品;
(四)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違反規定通過網絡銷售國家有特殊管理要求及國家有專門管理要求的藥品。
第五,藥品經營企業違規購進和銷售醫療機構制劑的以及非法收購藥品的,按照《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條給予處罰。
第六,為他人以本企業名義經營藥品提供場地、資質證明文件或票據等便利條件的,按照《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給予處罰。
Copyright ? 2004-2025 健康一線-健康視頻網(vodjk.com)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