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以下簡稱公衛服務) 是一項系統、長期的工程,全國各地作為公衛服務實施主體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近十年來不斷地探索公衛服務模式的創新、融合。
然而,基層機構一系列積極、有益的嘗試背后,居民的滿意度、對項目的知曉率,公衛人員服務質量和效率依然低下,令人唏噓不已。
為何會出現上述情況,筆者結合多年工作經驗,和大家共同交流探討一下。
一、認識程度不到位,導致人員準入門檻低
目前,免費的、自愿的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由村衛生室、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居民提供。
然而,由于各級各部門對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人員資格沒有明確準入標準,再加上部分基層機構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重視程度不夠,導致從事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人員的準入門檻過低。
往往新入職年資輕、無執業資格或退休、后勤人員、臨時工成為這個行業的“主力軍”。
試想,缺乏基層經驗、無技術的他們能保質保量實施12大類47小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內容嗎?再者,廣大居民對服務的滿意度和獲得感從何而來?
二、相關政策不配套,地區之間差距大
任何一項政策的出臺,國家層面都會考慮到地區之間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問題,盡管國家會通過統籌兼顧、經濟傾斜等政策進一步縮小地區之間的差距。
但由于我國地大物博,人口眾多,各個地區都完全顧及到是不可能的。一些沿海地區,由于區位優勢明顯,經濟發展基礎好,發展公共衛生具有較好的優勢。
以青島市嶗山區、東營市墾利縣等區縣的老年人健康管理為例,這些地區在國家、山東省、縣(市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配套資金全部到位情況下,每檢查一位65歲及以上老年人,各區縣都會再給予相應的專項資金補助。
而作為經濟欠發達的魯西北地區,本來做好“規定動作”就實屬不易,再做“創新動作”基層機構或人員恐怕都是有心無力。
三、未建立分級管理,職責分工不明確
嚴格意義上說,基層機構公衛項目的實施一般都是院長全面負責,一名副院長協助院長做好基本公衛服務,另外會成立公共衛生科,配備一名公衛科長安排科內具體工作任務。
理論上,應該是一級抓一級的框架體系。然而,有時候為了方便工作,基層機構經常出現越級安排工作、布置任務的情況,這樣就會出現管理脫節,推諉扯皮現象的發生。
四、信息化參差不齊,系統統一難度大
基層機構在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時,根據各專項服務規范要求,少不了使用體檢表、隨訪表等各種表格。
但是隨著時代發展,基層機構之間、區域之間有著信息交換、共享的需要,軟件公司開發了各種公衛信息系統。
以山東省臨清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例,從最初的浪潮軟件到眾陽軟件,再到目前聊城市還沒有完全統一的冠新軟件。
從某種意義上說,一系列公衛軟件的開發利用,確實方便了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開展,提高了工作效率。
但也確實存在各類公衛軟件共存的混亂局面,要想實現區域統一,受人力、財力、物力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還需要時間。
五、績效評價不真實,人員獎懲不兌現
目前,基層機構開展公衛服務,每月都要定期對基層人員進行績效評價排名,然后再根據成績兌現人員獎懲。
前述基層機構從事公衛人員普遍學歷水平不高,人員素質參差不齊,項目績效評價效果、質量、水平可想而知。
另外,有些機構存在公衛人員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的情況。也就是說,公衛科人員常常自己考核自己。有時候,績效評價流于形式,并非不真實,人員獎懲亦無從談起。
六、未做好醫衛融合,家醫簽約履約難
國家一直在倡導醫衛融合,山東省也在部分縣(市區)積極開展該項工作的試點。醫防融合就是將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緊密的聯系在一起,形成一個合力,為居民提供優質、便捷、周到、溫馨的服務。
但是,目前醫防融合在基層機構并未得到很好地落實,一是源于基層人員能力、技術條件的限制,二是醫務人員重治輕防思想的干擾,三是基本公衛服務項目缺乏吸引力。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作為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有利抓手,在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實施上,兩者相得益彰、各有裨益,但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重要作用并未凸顯,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就診居民對基層機構人員技術不相信、不認可。
從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基層機構公衛服務質量和效率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如何持續改進服務的技術路徑、方法,最大限度優化公衛人員的結構、工作流程等問題,筆者認為應從以下4個方面入手。
一、對基層機構公衛人員開展規范化培訓
基層機構人員的業務能力與專業水平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質量有著非常直接的影響。高標準、嚴要求的招聘制度是為了能夠更好保證基層公衛人員的工作質量。
在高標準選拔的前提下還要對該服務群體進行不斷的業務培訓,讓公衛人員不但能更深入了解日常工作內容,還能提高自身業務水平,進而把工作中遇到問題沉著冷靜地處理。
為此,建立一個長期有效的人員培訓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基層機構應該定期開展項目專題培訓,讓更多的項目人員熟悉《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第三版)》中各專項服務規范的對象、內容、流程、要求、工作指標等,在開拓視野的同時提高自身業務能力。
在培訓過程中,需要讓基層機構公衛人員能夠學通弄懂《規范》內容熟念于心,諸如醫防融合、定期對高血壓、糖尿病患者及老年人進行全面健康體檢,結合每年第一季度隨訪同期開展相關服務,避免人員勞碌奔波,爭取最大限度地提高服務效率。
二、制定公共衛生服務管理辦法
基層機構要緊密結合《規范》要求,在提供基本公衛服務時使用統一表格,開展全員公衛軟件使用系統培訓。
為使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信息平臺建設日趨完善,根據時間、任務節點制訂詳細的實施方案,設立專門的辦公機構,配備獨立機房和全新設備。
為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均等化,自上而下層層機構都簽訂責任書,定期督導基本公衛項目的開展情況,采取劃分片區包干的方式,責任到人的方法。
要定期召開半年、年度會議,分析和總結在基本公衛服務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不足,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為了體現對項目工作的重視,建議定期以通報形式呈報相關部門。
三、建立規范化分級管理方式
在每一家基層機構都建立起日趨完善的分級負責體系,縣(市區)政府首先成立公衛工作領導小組,然后縣(市區)衛健局建立公衛管理辦公室,再把年度任務、工作目標分配給各基層機構人員。
根據《規范》要求,統一標準在各基層機構均設立公共衛生科并且配齊12個項目負責人,設立專門的辦公室場所,比如有衛生計生監督室、婦幼保健室和疾病防控室等科室,配備必要的儀器設備。
為了全面實施基本公衛服務均等化,將公共衛生工作責任與制度公開上墻,督促基層機構人員認真負責地把公衛服務落到實處。
四、執行規范化的績效評價監督制度
隨著國家對公衛項目的不斷推進,要建立持續完善的日常監督評價體系,督導各基層機構把國家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地開花,依據機構制定的績效評價體系嚴格落實基層人員獎懲,從而有效調動基層人員工作的積極性與主動性。
對此,項目專家客觀、公正地綜合評價基本公衛服務項目居民的了解程度、重點人群的滿意度及知曉率等,做到以“社會利益為主,經濟利益為輔”的目的合理推動基本公衛服務項目的健康持續發展。
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意義重大,這是一項事關群眾利益且不容小覷的工作,做好基本公衛服務更是我們每個公衛人的責任。
原標題:句句戳心!公衛干不好,六大真相說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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