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胎兒存活,無胎兒窘迫,胎膜未破,應設法抑制宮縮,盡可能使妊娠繼續維持。若胎膜已破,早產已不可避免時,應盡力設法提高早產兒的存活率。
1.一般治療:戒煙,禁性交,精神安慰,增加營養,左側臥位,臥床休息,吸氧等。
2.抑制宮縮藥物:
(1)羥芐羥麻黃堿:150mg 溶于 5%葡萄糖 500ml,稀釋為 0.3mg/ml 溶液靜脈滴注,保持0.15~0.35mg/min滴速,待宮縮抑制后至少維持滴注 12 小時,再改為口吸 10mg每日 3 次;
(2)硫酸舒喘靈:每次 2.4~4.8mg舌下含服,每6~8小時重復使用一次;用藥時注意心率。
(3)硫酸鎂:先用負荷劑量 2.5g,溶于 10%葡萄糖 20ml 靜脈推注,時間不能小于 5 分鐘,然后再用 15g溶于 10%葡萄糖 1000ml 滴注,滴速在 1.5g/每小時,直至抑制宮縮后繼續滴注 2 小時。
3.鎮靜劑使用:鎮靜劑并不能有效地抑制宮縮,卻能抑制新生兒呼吸,故臨產后忌用。若孕婦精神緊張時,可作為輔助用藥。
4.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征的預防,分娩前給孕婦地塞米松 10mg肌注或靜注連用 3 天或羊膜內注入均可;
5.產時處理:臨產后慎用嗎啡、度冷丁等抑制新生兒呼吸中樞藥物,產程中應給孕婦氧氣吸入,分娩時可行會陰切開以防早產兒顱內出血,必要時可行剖宮產。(實習編輯:小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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