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癥的治療有很多方法,目前用的最普遍的就是心理治療和藥物治療。治療強迫癥的藥物與強迫癥的病因有關,目前治療強迫癥的藥物包括抗抑郁藥、抗精神病藥等。目前首選的藥物有:ssri類的藥物(5-ht再攝取抑制劑):①蘭釋 ②帕羅西汀 ③氟西汀 ④舍曲林。 其次有氯丙咪嗪、文拉法新、阿立哌唑、奧氮平、喹硫平等等。 一般來說,抗強迫癥的藥物要聯合用藥,才能取得更好的療效,具體的聯合方法要結合每位患者的不同臨床表現才能確定。
抗強迫藥物治療的原則如下:
1.長期用藥的原則:抗強迫藥物治療至少要維持3個月,有些病人需要更長的時間,才能視為一個療程結束,一個療程結束后才能評估療效,不能使用2-3個月就評估療效,決定換藥,這是因為強迫癥的治療起效比較慢,和抑郁癥不同,抑郁癥服藥2個月就可以評估療效,調整治療方案了,強迫癥至少要4-6個月才行。
2.足量的原則:抗強迫癥的藥物在使用時,劑量一般都比較大。有時是說明書上所說的最高劑量,這是因為低劑量下療效很不好,要應用較大劑量,當然每一位患者情況不同,具體用藥劑量要具體分析具體定,但是一般來說,抗強迫治療時藥物劑量是偏大的。
3.維持時間要長:當某種抗強迫藥物的使用劑量達到較好療效時,這個劑量就是最大劑量,一般建議維持這個劑量治療6個月左右,再考慮減量維持2-3年。
4.帶著癥狀,順其自然的原則:強迫癥的治療是一個漫長的過程,要達到強迫癥狀的完全消失比較困難,患者和家屬要接受強迫癥狀,帶著癥狀去生活學習和生活,順其自然是治療強迫癥的一種心理治療——森田治療的核心,具體內容大家可以買森田治療的書籍精讀并堅持做。(實習編輯:小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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