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病綜合癥是由多種病因介紹引的、以大量蛋白尿、低蛋白血癥、水腫、高脂血癥等癥狀為臨床特點的一組癥候群,按其發(fā)病原因可分為原發(fā)性腎病綜合癥與繼發(fā)性腎病綜合癥。本文將介紹減量階段治療腎病綜合癥常用的激素。
減量治療階段,通常用大劑量激素8周便須減量,每周減量為原先每日劑量的10%,成人一般為每周5mg。
①如果經(jīng)8周大劑量治療不見好轉(zhuǎn),甚或惡化,在仔細(xì)排除同時存在影響療效的因素如感染等后,估計繼續(xù)用藥亦不會有效(激素?zé)o效型),應(yīng)迅速減少藥量,以便短期停用,如有條件,最好送上級醫(yī)院作腎活檢。
②如果治療后腎病綜合征獲得部分緩解(蛋白尿<3g/d或較原先減少一半以上,水腫等癥狀有所減輕),則激素撤減至小劑量后(成人為每日0.5mg/kg,小兒為每日1mg/kg),改為兩日藥量,隔日清晨頓服。
③如大劑量激素很快或不夠6周便獲得緩解,于緩解后再用原劑量鞏固2周,便可進(jìn)行減量。
如為微小病變型腎病,90%小兒病人于4 周后完全緩解,故通常服用4周后,再服用2周,便可進(jìn)入減量階段。成人則緩解較慢,通常須應(yīng)用激素8周,以便鑒定激素對該例腎病綜合征是否有效。應(yīng)用激素一般療程不宜超過3個月,加大激素的劑量和延長療程,必須慎之又慎。(實習(xí)編輯:楊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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