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1年,世界衛生組織就將可待因從其兒童基本藥物清單中刪除,因為擔心其“有效性和安全性在兒科人群中不可預測的部分是有問題的”!
2012年,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發布了兒童使用可待因的安全警告,并且在2013年2月對可待因和含可待因制劑的藥物標簽增加了“黑箱警告”!
2013年6月,加拿大衛生部宣布,已經審查了含有可待因的處方性疼痛和咳嗽藥物的安全性,建議不要在12歲以下的兒童中使用!
2014年11月,國家食藥監總局聯合公安部下發的《關于嚴厲查處藥品批發企業違法銷售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溶液案件的通知》指出,近年來,青少年濫用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溶液藥品問題日益嚴重,因其含有麻醉藥品列管品種可待因成分,大劑量使用容易成癮;要求堅決切斷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溶液非法銷售的鏈條,切實保護青少年身心健康!
2015年:歐洲藥品管理局完成了對使用可待因進行咳嗽和感冒的審查,并建議不要在12歲以下的兒童以及12至18歲的兒童和青少年中使用!
2016年10月美國兒科協會發布信息,督促臨床醫生和父母停止給兒童使用可待因,呼吁更多地了解其風險和對18歲以下患者的使用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