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兒語言發育遲緩
指語言發育沒有達到發育年令應有的水平。正常的語言發育大約是:10個月會發爸、媽音,8-9個月會表示“再見”,1歲半會說簡單詞。如果6個月對周圍人的發音不引起注意,1-1.5歲不學語,2-2 .5歲不會說2個字話,或1歲左右能簡單說2個字,但以后一點都不說,都提示有語言發育遲緩。常見于:智能發育遲滯,自閉癥,構音障礙,腦損傷以及不良的語言環境。
3、構音障礙
指構音器官疾病或功能障礙以及不流暢而造成的構音不清。
①運動性構音障礙:是由于神經肌肉病變引起的構音器官運動障礙而導致的發音及構音不清。如小腦癱。
②器官性構音障礙:構音器官不存在運動障礙,但由于形態異常而造成的構音不清。如腭裂。
③功能性構音障礙:構音器官不存在任何障礙和形態異常,但發音存在異常。如語言環境不利造成的異常發音,訓練后可以完全正常,預后最好,不影響患者的學習能力。
④發聲障礙:是由于產生聲源和呼吸的喉頭存在器質或功能性異常。如喉癌、喉返神經麻痹等。
⑤口吃:構音和發聲不存在異常,但重復前面的單字,不能流暢地講話。
3、失語癥
指語言獲得后,由于腦血管病或顱腦損傷,損傷了大腦半球的語言中樞所產生的語言障礙。可表現為運動性失語、感覺性失語,傳導性失語發及混合性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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