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臨床上藥物的不良反應多種多樣,不同的藥物會引起不同的不良反應。常見的不良反應主要包括:1、胃腸道反應,如惡心、嘔吐、上腹部不適、腹瀉、便秘等;2、神經系統癥狀,如頭暈、眼花等;3、過敏反應,如藥疹、皮膚瘙癢、過敏性休克等;4、血液毒性,如骨髓抑制等;5、遠期不良反應,如致畸性、生殖毒性等。藥物不良反應,廣義的藥物不良反應包括因藥品質量問題或用藥不當所引起的有害反應,包括藥物的副作用、毒性作用(毒性反應)、后遺反應(后作用)、過敏反應、特異質反應、抗感染藥物引起的二重感染、依賴性以及致癌、致畸、致突變作用等。這些不良反應有些是在藥品本身含有雜質或用藥不當時出現,有些在質量檢驗合格、臨床上正常用法和用量的情況下即可發生。?按照WHO國際藥物監測合作中心的規定,藥物不良反應是指正常劑量的藥物用于預防、診斷、治療疾病或調節生理機能時出現的有害的和與用藥目的無關的反應。該定義排除有意的或意外的過量用藥及用藥不當引起的反應。在使用常用劑量的藥物防治或診斷疾病過程中,因藥物本身的作用或藥物間相互作用而產生的與用藥目的無關而又不利于病人的各種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