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57年正式誕生了淋巴瘤分類以來已整整40余年,外科病理診斷工作緊緊跟隨著一個接一個的分類在學習、使用和提高。分類遵循著組織病理形態和臨床生物學行為兩條主線在增刪和修改。90年代始,除此兩條主線以外又增加了通過多種手段認識瘤細胞免疫學本質的輔線。近一、二年以來細胞遺傳——染色體和分子生物學層面上的研究正在逐步滲入淋巴瘤的病理分類和診斷中。今天基于對若干種類的臨床病理以及病因方面認識的進展,以及大量淋巴瘤新品種的涌現,不少貌似雷同又不相似的分類。和臨床上愈來愈豐富的治療武器庫(手術、化療、放療、傳統醫藥、生物治療等)的眾多選擇,淋巴瘤病理分類究竟應該如何再進一步發展?
由于80年代免疫和分子生物學技術對淋巴瘤的研究成果和許多新品種的浮現,real分類于1994年擺到了大家面前。它主要基于“修訂kiel分類”,認為淋巴瘤應該與正常的t細胞b細胞系統相對應,同時也強調組織學分級和臨床侵襲性。為了減少不必要的分類復雜性和提高診斷重復性,作了適當的歸并,如將外周t細胞腫瘤,除了分出4種特殊型外,統統歸為非特殊型;將大無裂生發中心細胞、b免疫母細胞、大核裂生發中心細胞淋巴瘤和b間變性大細胞淋巴瘤合稱彌漫性大b細胞淋巴瘤。
任何科學分類的發展都體現著“分”和“合”或者“分析”和“歸納”循環。今天已經到了或者改革分類(主要是“合”),或者分類被“拋棄”的關頭。造成這種淋巴瘤分類狀況的主要原因在于沒有區分常見和罕見類型。不是要丟棄罕見類型,只是另列一項。比較可取的方案是采納real分類(1994年)和who淋巴瘤臨床分類的精髓再加以修改。建議其框架為:先分t、b細胞,然后依臨床表現分為發展緩慢型、侵襲性和極度侵襲性。
當前改革淋巴瘤分類的方針應該是簡化和向臨床靠攏。1996年提出的《淋巴瘤臨床分類》是一個良好的開端,只有這樣才能彌合淋巴瘤生的學與臨床治療之間的空隙。但愿在對過去的反思中能把淋巴瘤的外科病理分類和診斷再提高一步!
病理報告是病理診斷最重要的環節之一。一份理想的淋巴瘤病理報告應該涵蓋下列項目:除部位,診斷,描述(常規形態和其他項目免疫組化,電鏡所見等)外,應加注此類型相應于既往其他類型的名稱,這樣才能使淋巴瘤專業的學術水平與一般非專業人員相銜接。(實習編輯:周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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