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疹的治療,一直以來都是臨床上的一個大問題。很多時候,人們在進行藥疹治療的時候,都沒有將藥疹的癥狀進行細分進行治療,這樣的話,效果相對不是很好。那么,藥疹都有哪些顯著癥狀呢?
藥物超敏綜合征
是藥物引起的特異質反應,特點是發熱、皮疹及內臟器官損害(特別是肝)的三聯癥狀。可發生于藥物初次應用后7~28天或更長時間發生。如以后再次用該藥物,可在一天內發病。初發癥狀是發熱,高峰可達40℃,。其次為口周及面部水腫、頸或全身淋巴結腫大,喉炎。皮損開始于面、軀干上部及上肢。為紅斑、丘疹或麻疹樣皮疹,逐步變為暗紅色。融合并進行性發展為紅皮病。
內臟損害在皮疹發生后1~2周內發生,也可長達一個月。肝炎是最主要的癥狀,血清轉氨酶不同程度的升高,通常無黃疸,發生黃疸者常預后不良。暴發性肝壞死和肝衰竭是死亡的主要原因。另外還可能有腎臟、肺、心、中樞神經的損害。
血液系統異常表現為非典型性淋巴細胞增多,發生在最初的2周內。通常在第2~3周,血嗜酸性粒細胞增多。
濕疹樣型
常由外用藥引起,局部接觸敏感,發生濕疹樣皮炎后,在內服或注射同一類藥物,可發生全身濕疹樣皮損。病程常在一個月以上。
光敏皮炎型
皮疹形態如濕疹樣,以露出部位較為嚴重,但遠離暴露日光部位亦可發生。停用藥物后,反應可持續數周。當再次用藥后,加上光線照射皮膚,可在48小時內激起濕疹樣反應。分光毒性和光敏性兩種。
苔蘚樣疹型
皮損在臨床上和病理上極似扁平苔蘚,紫紅色丘疹,有或無口腔侵犯。皮損廣泛,侵及軀干四肢。鱗屑明顯,伴有濕疹樣變,愈合后留有明顯色素沉著,停藥后皮損逐漸消退,也有部分呈慢性,持續很長時間。
紫癜型
臨床主要表現為針頭大至豆大或更大的出血性紫斑,皮疹變平或稍隆起。這種發疹可以有血小板減少,或由血管的損傷引起。(實習編輯:小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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