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試必須做到的三件事情
1.皮試前,不隱瞞過敏史
在皮試之前患者一定要如實的告知相關人員,是否對此類的藥物有過過敏史的情況,或者家族過敏史的情況。
2.皮試結果無異常,輸液中仍需觀察
皮試只能篩查速發型的過敏反應,對于緩發型的,遲發型的,可能還起不到很好的篩查作用,所以在用藥過程當中,一定要仔細的觀察,如果哪里發生不適的話,要及時的告知醫護人員。
3.停藥三天,再次輸液仍需皮試
如果患者輸液后停藥三天,再重新來使用該藥,也是要重新做皮試的,因為人體的免疫系統是隨著機體的反應不斷變化的,不管之前你有沒有過敏,之后都有可能過敏。同一個人不同時間,不同狀態,對藥物的反應都可能不同,所以,只要不是連著打,必須重新做皮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