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pla患者在1~75歲間均可發病,但大部分患者難以說出出現癥狀的準確時間。日本人群的平均發病年齡約為33歲。三個發病高峰分別為10~20歲,30歲和40歲左右。20歲前發病者稱為少年型drpla,50歲以后發病者為晚發成年型。累計頻率曲線顯示50%的患者在25歲前發病,20%的患者45歲左右發病,僅1.4%的患者70歲以后發病。drpla為進行性進展的神經系統變性病,患者的平均生存年限約12年,平均死亡年齡為42歲,常見死因有全身性生理功能衰退和癲癇持續狀態。
主要臨床癥狀包括精神發育遲滯、癲癇、肌陣攣、舞蹈手足徐動癥和癡呆。不同的患者可能出現不同癥狀的組合。通常發病越早進展越快,而晚發病者只有很輕的共濟失調和癡呆表現。根據發病年齡和臨床癥狀,將drpla分為以下“三型一征”:
1.少年型 本型患者的臨床癥狀、體征與進行性肌陣攣性癲癇(pme)綜合征完全一致。主要表現有精神發育遲滯、癇性發作、肌陣攣和共濟失調,也可出現光反射性癲癇,20歲前起病,大部分患者5歲前精神發育遲滯即較明顯。病情進展迅速,10年左右可發展成為植物狀態。
2.早發成年型 20~50歲間發病,主要癥狀有共濟失調和舞蹈手足徐動癥。大多30歲左右出現構音不良、共濟失調和手指震顫,癇性發作出現較晚。步態不穩、輪替運動不能、錐體束征、肌陣攣和癡呆等進行性加重,并逐漸出現個性改變,患者有時可出現攻擊行為和欣快表現。該型患者的臨床變異較大,有時與huntington舞蹈病極為相似,常被誤診為huntington病,特別是在高加索人群中,又被稱為假huntington型(pseudo-huntington form)。
3.晚發成年型 50歲以后出現共濟失調步態和構音不良,癡呆通常較輕。臨床特點包括共濟失調、構音障礙、肌陣攣和舞蹈手足徐動癥,較少出現癇性發作。
4.hrs綜合征(haw river syndrome,hrs) 也是一種定位于12號染色體短臂的常染色體顯性遺傳病,因在美國北卡羅來納州的haw江畔發現而得名。典型的臨床表現有共濟失調、舞蹈樣動作、癲癇和癡呆等。多于15~30歲起病,臨床類似早發成年型drpla,但僅50%的早發成年型drpla患者具有hrs所應有的強直陣攣性癲癇。神經病理學研究發現hrs與drpla都存在豆狀核和下丘腦核團的變性脫失,但不同的是hrs還有基底節鈣化、神經元軸突萎縮和腦白質脫髓鞘等改變。分子遺傳學研究證實drpla基因(cag)n結構在hrs患者中也發生了雜合性擴增,介于(cag)63-68之間。目前認為hrs可能是drpla的一個變種, drpla基因(cag)n結構擴增的臨床表現和病理改變并不局限于日本人群中的drpla患者,而是應包括hrs等其他一些綜合征在內,但也不排除存在其他的基因或環境因素起作用的可能。(實習編輯:張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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